修身要旨-22什么是格物


前面的内容,可以理解为是对《大学》“八目”中的诚意、正心两目的学习,下面我们开始谈“格物”。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在修行方法上的分歧,就是从对《大学》“格物”理解不同开始的。朱熹说:“格物者,格,尽也,须是穷尽事物之理,若是穷得三两分,便未是格物,须是穷尽得到十分,方是格物。”在朱熹看来,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。而王阳明却说:“格物之功,只在身心上做。”格的是自己、格的是人。

我认为,格物应该分成三个层面:认识自己、理解他人、了解事物。

其实,我们前面谈到的修心,就是弄清楚自己的情、欲、念,这就是认识自己,王阳明称之为“理会自己性情”。王阳明还说过:“须能尽人之性,然后能尽物之性。”能够充分了解“人之性”,然后才能充分了解“物之性”,就是理解他人、了解事物。

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所有事情,几乎都与人有关,都是和人打交道。要想把事情想明白、做明白,即“尽物之性”,首先应该充分地了解人,就是“尽人之性”。

要了解人,最好的方法是找一个例子,深入剖析,然后通过个案推知全体。我们自己也是人,所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先剖析自己。真正认识自己之后,将心比心、推己及人,就可以理解他人。认识自己、理解他人,就是想明白自己、想明白对方,那么方法自然有,自然就可以把事情做明白,也就是“尽物之性”了。在我看来,这就是“格物”的全部内容了。

王阳明讲:除了人情、事变,则无事矣。喜怒哀乐非人情乎?自视、听、言、动,以至富贵、贫贱、患难、死生,皆事变也。事变亦只在人情里。

人生在世,除了喜怒哀乐这些情绪、情感,和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、一言一行这些“事变”,就没有其他的事情了,即使是人生的大事、最重要的事,比如富贵、贫贱、患难、死生等,也都包含在其中了。简单地讲,人生在世,不过是“情”、“事”二字,而王阳明说的很清楚,“事变亦只在人情里”,“事”又离不开“情”。无情自然不会有事,无事却不一定无情。所以儒家的修心才首先由“情”入手。

比如,与客户谈判,这是“事”,会谈成什么样,就是这件事会如何变化,就是“事变”,而这件事情的变化与谈判的人的情绪波动有关,双方都很烦躁,当然越谈越僵,事情会向不好的方向变化,若是双方都很高兴,相对比较容易谈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,事情就向好的方向变化了。只要有一方动了怒,提前设计的预案全都用不上、一切谈判技巧都无用,可见“事变亦只在人情里”。

知道了事情的变化与人的情绪有关,我们控制不了他人的情绪,但是可以反求诸己,控制自己的情绪,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到最佳状态,甚至用自己的好心情去影响、感染对方,事情自然向好的方向变化。

所以,这个“情”字不仅是修心的关键,也是格物的关键。格物三层面,认识自己,就是认清自己的情、欲、念;理解他人,就是理解他人的情、欲、念;了解事物,就是处理问题时充分考虑到自己和他人的情、欲、念,并控制好自己的情、欲、念,力争影响他人的情、欲、念。这三个层面都做到位了,人生的很多事情自然可以迎刃而解。



转自启予国学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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