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格言】
少年热闹之场,非其类则弗亲;苟不见几知退,取憎而已。
——《老老恒言》
【译文】
少年人热闹的场所,不是同类就不亲厚;老年人如不见机知趣,只会遭到年轻人的厌恶。
【解读】
少年率性,皆喜鲜衣怒马,与三五同好者相聚而欢。然则对于三观不同,志趣有异者,却不同于成人之迁就苟同。这是古今少年人的共通之处。尤其进入“互联网”时代,他们的生活与交友方式,更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,是我们这一代中老年人无法想象和企及的。
自古以来,人就是分圈子的。年轻人有年轻人的圈子,中、老年人有中、老年人的圈子,相互偶有交集,但不可相融,否则就会“老不老则烦”、“少不少则废”。作为有自知之明的中老年人,应该主动避免参与年轻人的娱乐圈子与场所。因为三观不合,一言不和,甚至一个眼神或表情不和都会遭来厌恶,以至于给自己带来耻辱。这不能怪年轻人不尊重老者,因为人都党同伐异,只能怪自己不知进退。试想,如果我们中老年人在一起时,契阔谈讌,聊在至酣之季,来个不识趣的年轻人指手画脚,我们会不会把他怒叱出去呢?我想答案是肯定的。因此,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,年轻人的热闹场所我们就不要参与了。即使是年轻人的家长,也该清楚这一点。该给孩子自由的时候就给,他们的事儿参与多了就会适得其反。若因此被他们的朋友同学所轻贱,则是为老不尊,孩子就更不尊重我们了。
《大学》有言:“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,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。”“小人”的原意,并非指道德品质低下的人,而是泛指普通民众,亦可指小孩与年轻人。那么他们凑在一起可以“乐其乐而利其利”,他们玩时需要的不是“贤与亲”,我即使与他们再亲,也不能让他“乐和利”,只能是“愁和怨”。因此,识趣地躲开,才能让他们有发挥天性的自由,才是“大人”、“君子”之道。
这就是我对这条格言的理解,既使不用引经据典地论述,也是该知道的人之常情。我用文字论述一番,也是自我加深强化,以免“取憎而已”……
作者:启予国学弟子王艳茹宇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