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格言】
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,耳可得闻而口不可得言也。
——马援《诫兄子书》
【译文】
听到别人的过失,如听到父母的名字,耳朵可以听见,但口中不能议论。
【解读】
在南征交趾时,马援听说他的两位侄儿马严和马敦,喜好讥议他人,并与一些轻狂任侠之人相交往,特地写了信给予训诫。在古时,子女对于父母都十分恭敬,直呼父母之名为大不敬。因此,听到有人喊自己父母名字时,耳朵虽然听到,但口里是不能学着喊的。马援以此比喻,使侄儿们深刻体会,听闻别人过失,虽然听到,但不可以跟着说,不能参与别人的是非评论之中。从中,我们也感受到马援的谨慎周到,他并不轻言批评别人,也正如他自己所劝诫侄儿的,不论人是非。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。
古人讲:“口为祸福之门。”常常讲人家的过失、张扬人家恶事的这种行为,最开始可能是因为一念私心,要把别人贬低、打倒,久而久之习惯了,动不动就说人家的过失,可能说的时候就在谈笑之间,自己都没有觉察到是在造恶,就跟很多人结了怨,最后等别人报复的时候,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因口过之患、扬恶之害足以酿成滔天大祸,不可不慎。
《孝经》中讲:“是故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。”就是不符合礼法的不说,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不做。“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”,就是开口说话不需选择就能合乎礼法,自己的行为不必刻意考虑也不会出错。“言满天下无口过,行满天下无怨恶”,这样我们就能言满天下,就是我们这个话从嘴里出去,一传十,十传百,传到天下人那里,天下人来衡量,我们也没有说错话。只要是我们说出去的话,就要遵循非法不言,这样我们说的话再多也不会出错。
《礼记·祭义》中讲:“恶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于身。”意思是恶意的语言不从口中说出来,别人对你忿恨的话就不会返回到你身上了。闲谈莫论人非,论人非,背后伤人这是做人之大忌,总在别人背后伤人的人,最后会伤到自己。三年学说话,十年学闭嘴,做人做事要管住自己的嘴,切记祸从口出。人生路短,大家相遇相识在一起不容易,应构造和谐关系,且行且珍惜,学会爱人、敬人。我们要“静坐常思己过,闲谈莫论人非”,做一个懂得自省,善良的人。
作者:启予国学弟子台丽伟宇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