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-学而 13-贤贤易色;事父母,能竭其力

我个人对第二种解释不太认同,关于第一种和第三种解释哪种更合适,我到现在也拿不定主意,感觉各有道理吧。

第三种解释,历史上支持的学者不多,但是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。因为子夏下面谈的是几个层面的人际关系,“贤贤易色”,按第三种解释,谈的是夫妻关系;下面的“事父母,能竭其力”,谈的是和父母的关系;“事君,能致其身”谈的是上下级关系;“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”,谈的是朋友关系。子夏是把人生的所有重要关系都说到了,按照这么说是不是也有道理?如果按第一种解释,说尊重贤人,改变自己的脸色,来表现出自己尊贤,与后面的内容似乎就不存在逻辑关系了。

“事父母,能竭其力”,“事”是侍奉,“竭”是竭尽,侍奉父母,能够竭尽他的能力、力量,就是侍奉父母能够尽心尽力,说白点就是重视!这句话谈的是什么?孝。儒家谈的对父母的孝,最重视的一点就是“能竭其力”,能尽力就可以了,没有过分要求。尽你全力,你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,不是要求你非常过分。也没有一个统一标准,每天父母的伙食得达到什么标准,若是统一规定就不好执行了,因为每个人家里经济条件不一样。尽力就好,若是你真有钱,天天山珍海味供给父母吃,你能供得起,这行;但如果家里穷,现在就能吃上一碗面,那你只要尽了力了,也就达到孝了。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就是尽力。如果你有经济实力,而不舍得为给父母消费,那就是没尽力,并不要求你超出能力之外。

对君主就更进一步了,“事君,能致其身”,“致”是达到,“致其身”是奉献自身。侍奉君主,能够达到奉献自身。关键时刻,要能奉献出自已的生命,奋斗终身。为什么要能献出生命?在古代,君主代表着国家,为了国家利益,有时候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。这是深层次的意义。

“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”,和朋友交往的时候,做到言而有信。

子说的“贤贤易色”,处理好夫妻关系;“事父母,能竭其力”,处理好和父母的关系,两者说的都是亲属关系;“事君,能致其身”,说的是上下级关系;“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”,说的是朋友关系、社会关系。可见,子夏这里谈的还是三种社会关系。

最后,子夏评价说,人要做到上述四条,也就是理顺了所有人际关系,“虽曰未学”,即使这个人自己说他没有学习,“吾必谓之学矣”,我必定说他已经学了。这里就更明确地体现出,儒家学的是什么,是学做人,学如何处理人际关系。如果能做到这几条,哪怕你没上过学,不识字,子夏说,那我也一定说,你学得很好了。




转自启予国学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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